指南  ·  2026-10-08

Malaysia JPDP就AI与个人数据保护框架展开公众咨询(第1/2026号公众咨询文件)

指南Medium 影响Malaysia
2026年10月5日,马来西亚个人数据保护局(JPDP,Jabatan Perlindungan Data Peribadi)发布了第1/2026号公众咨询文件,其中包含根据《2010年个人数据保护法》(第709号法案)第48(g)条制定的AI与个人数据保护框架1.0版草案。该草案共43条、10个部分(A至J部分),是数据控制者覆盖AI全生命周期的“主要参考文件”:法律依据/通知/同意、开发与测试(设计即数据保护)、部署/使用/监控/再训练/停用、外部AI系统采购与跨境传输、数据主体权利、公平性/安全/泄露/准确性、治理/风险/透明度,以及文档记录/审计。范围明确涵盖内部AI、采购/现成/开源AI,以及嵌入SaaS/云/API平台的AI,外加处理个人数据的通用AI模型。JPDP将草案与欧盟AI法规、OECD AI原则以及香港/菲律宾/新加坡/英国数据保护机构指南进行了对标。书面意见须于2026年10月23日前通过统一公众咨询平台或官方Google表单提交;最终文本、发布日期和过渡期尚未确定。
这是马来西亚数据监管机构推出的首份全面国家AI数据保护框架,加入了东盟/亚太地区日益增长的AI安全与隐私治理浪潮(与新加坡PDPC、香港PCPD、KISA v2.0并列)。由于该框架涵盖采购/供应商AI系统以及嵌入SaaS/API平台的通用模型,实质上覆盖了马来西亚境内所有通过AI处理个人数据的组织——施加了全生命周期义务:设计即数据保护、训练数据目的限制、隐私通知中的AI披露、部署前测试/验证、AI系统监控、外部AI的采购控制,以及用于证明合规的文档记录/审计。对于在马来西亚运营的跨国公司而言,这预示着近期内须落实的合规预期,应现在即开始设计。
在马来西亚运营的数据控制者/处理者应依据其AI清单审阅该草案的10部分框架,并在2026年10月23日截止日期前通过统一公众咨询平台或官方Google表单向JPDP提交意见。各组织应开始对照D至I部分的义务,梳理现有AI数据流、采购和模型文档,以便无论咨询反馈如何影响最终指南,都能为最终指南做好准备。
Rahman Tahan Asia — Public Consultation Paper on AI and PDP Framework (Update, 6 Oct 2026)PPLC — Malaysia's data regulator sets 23 October deadline for AI framework comments (5 Oct 2026)JPDP official announcements (pdp.gov.my)Digital Watch — Malaysia consults on AI data protection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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