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S.5171号法案,即《儿童人工智能玩具安全法案》(由伊利诺伊州民主党参议员谭美·达克沃斯提出,阿拉斯加州参议员丽莎·穆尔科斯基联署),于2026年9月下旬在参议院商务、科学和交通委员会上以修正案形式被要求提交报告。该法案将“人工智能玩具”定义为配备人工智能并设计为与用户进行双向互动的任何玩具,并将指示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为此类玩具制定安全和标签规则。
影响分析
这是针对人工智能儿童产品的约束性拟议法律的一个里程碑(委员会层面推进),属于更广泛的儿童安全人工智能法案群体(加州《亚当法》SB 1119、配套聊天机器人州法)的一部分。该法案的推进表明联邦层面针对人工智能互动玩具的标准即将出台,而目前这些玩具没有专门的联邦安全/标签制度。
建议行动
人工智能玩具制造商应做好准备,若该法案成为法律,将面临联邦标签/注册要求;面向欧盟市场的制造商应注意《人工智能法案》中聊天机器人的高风险叠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