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从2026年8月2日起,欧盟委员会人工智能办公室与各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始正式执行《人工智能法》第50条透明度义务——涵盖与人交互的人工智能系统、生成合成内容、执行情感识别/生物特征分类以及深度伪造。这不同于之前报道的"数字综合法案"(法规2026/1744),该法案推迟了高风险附件III规则,但明确没有延迟第50条。欧盟委员会公布了180多个组织的首份名单(包括亚马逊、谷歌、微软、Anthropic、OpenAI、Mistral),这些组织在执行日期前签署了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透明度的自愿《实践守则》,各国主管部门于2026年8月2日开始行使监督/执法权。
影响分析
这是在禁止实践和通用人工智能规则之外的实质性《人工智能法》义务的首个执行期——罚款最高可达1500万欧元或全球年营业额的3%,由各国市场监管部门执行。向欧盟用户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或合成媒体工具的任何提供者或部署者现在必须拥有标记/标签和披露机制的运营;多名分析师(Reed Smith、Forkast)指出,代理特定披露(第50(1)条)不在《实践守则》的范围内,为快速增长的人工智能代理市场留下了合规空白。
建议行动
向欧盟用户提供通用人工智能、生成式人工智能或合成内容系统的提供者/部署者必须现在实施第50条披露和机器可读标记;《实践守则》的非签署方必须通过其他手段证明合规性,由各国市场监管部门评估。